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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地认为,制度是客观的存在物,完全主宰了人类的命运。
作为一个非我的外在存在,制度不断地成为人们情绪化宣泄的对象:或者对所谓好的制度顶礼膜拜,乃至山呼万岁;或者对所谓坏的制度口诛笔伐,乃至暴力颠覆。
人们坚信:在各种制度中,奴隶制度是人类坏的制度的极至,因为奴隶制度造就了奴隶。人类历史自古以来的数不尽的战争与暴力革命,无不建立在这个经典性的教条上,以期力图推翻奴隶制度,而去争取奴隶的新生。
没有人质疑奴隶新生的必要性,但是,将奴隶新生的出路建立在推翻奴隶制度的基础上,这一传统的制度变迁思路值得反思。人类历史上,奴隶自主或被胁迫起来力图推翻奴隶制度的战争与革命,不仅死伤无数(如卢梭惊呼:多少罪恶假汝之手),而且绩效可究。一个严重的现实注脚是:为什么一些国家制度变迁十分缓慢与艰难,甚至出现制度轮回与制度倒退现象?为什么在一些通过暴力推翻了奴隶制度而实现了民主制度的国度,会出现那么多的奴隶对奴隶的战争、暴力与残杀呢?
奴隶制度造就奴隶的传统教条应该被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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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实证的命题及其演绎。命题是:在一个推翻了奴隶制度的国度,如果让奴隶执政,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制度?有人会很奇怪:这还要问?深受奴隶制度之苦的奴隶在推翻了奴隶制度之后,还能有什么其他的选择?他们肯定会建立解放奴隶的民主制度。
可是历史的实证冷酷无情地打碎了人们的这种虚妄:这个星球上没有推翻奴隶制度的国度,不是其奴隶制度没有被推翻过,而是其奴隶制度被“不断”地推翻;其中的史实就在于:奴隶在推翻奴隶制度以后,建立的也是一个奴隶制度。例如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奴隶起义与暴力颠覆,一个王朝接着一个王朝,命长者二、三百年,命短者几十年、十几年,兴亡交替,不暇稍息。自周至清,其两千多年里,中国社会经历了十几个大王朝和百十个小朝廷的变迁。但其每一次变迁,后一个王朝在制度上都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演进,而基本甚至完全是前一个王朝制度的复制。
通过奴隶主导,建立的只可能是奴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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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是这样?行文至此,人们在吃惊之余,在脑海里会划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现代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中的组织行为学派、哲学中的结构主义等,不都是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么?而历史的实证为什么呈现了一种悖论的困境呢?在实证与科学两者之中,是否有谁错了?
实证与科学两者都没有错。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没有深刻地认知历史的真实的同时,也没有准确地理解以制度为核心的相关科学的本质。经济学、管理学,以及作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本质上都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在其所研究的“制度”之前,都不可或缺地寓含一个主体词:“人”;它们所讨论的制度,无一例外地都指特定“人的制度”。在西方科学发展史上,从来没有脱离“人”的制度研究。可是长久以来,基于现实中主体性的“人”的存在缺乏,我们在引进、借鉴与研究这些西方来的科学时,仅仅将其作为一门工具学科,而将其中寓含的主体性“人”弄丢了或者割裂了。于是,制度成了一只没有脑袋的木偶,供人把玩,随意驱使。
由于人的主体性的存在与约束,制度在哪里?制度在你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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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制度的主体,昭示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变迁图景呢?我曾经读到过这样一篇故事:
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地下室里,英国圣公会主教的墓碑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
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象力没有任何局限,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渐渐成熟明智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改变的,于是我将眼光放得短浅了一些,那就只改变我的国家吧!但我的国家似乎也是我无法改变的。
当我到了迟暮之年,抱着最后一丝努力的希望,我决定只改变我的家庭、我亲近的人———但是,唉!他们根本不接受改变。
现在到我临终之际,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次改变我的家人;然后,在他们的激发和鼓励下,我也许就能改变我的国家。再接下来,谁又知道呢,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可以改变。
这篇故事对世人的警醒意义很大。多少年来,中国和世界上许许多多国家的一代又一代的英雄们都是力图通过改变世界来改变自己,可是在没有改变自己的情况下,这种改变世界的图腾带来的只是历史的往复甚至轮回。而我们真实所需要的是什么呢?难道不是应该通过改变自己而改变世界么?
而所谓的制度,包括坏的制度极至的奴隶制度,对于一个已经改变了(思想、观点与行为)的人来说,又有什么多大的约束力呢?———哪只不过是糊在旧时农舍窗户上的薄薄的一层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