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共3名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秉强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关于出资6500万元成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详见公司2007-0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名称:大显股份 编号:临2007-05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我公司或公司:指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 原沈阳三宝电脑:指原三宝电脑(沈阳)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述
为开拓外埠市场,适应激烈的电子市场竞争,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联合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新思科自动化有限公司、大连大显网络有限公司和美卡斯工业投资公司共同投资1.8亿元人民币成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购买银行出售债权的方式重组原沈阳三宝电脑。
2006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投资设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的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投资议案(详见公司2006-39号公告)。2007年4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6500万元成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议案》,对投资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商议。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二、投资主体
1、 主体名称: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大连市高新园区双D港辽河东路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秉强
注册资本:106,432万元人民币
2、 主体名称: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大连市高新园区双D港辽河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秉强
注册资本: 20,135万元人民币
3、 主体名称:沈阳新思科自动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毅
注册资本:5,050万元人民币
4、 主体名称:大连大显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地:大连市高新园区双D港辽河东路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威
注册资本:2,526万元人民币
5、 主体名称: 美卡斯工业投资公司
注册地:4211 W.Sahara Ave.#A Las Vegas NV 8910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为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公司牵头,联合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新思科自动化有限公司、大连大显网络有限公司和美卡斯工业投资公司共同投资1.8亿元人民币成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购买银行出售债权的方式重组原沈阳三宝电脑。其中我公司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36%;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25%;沈阳新思科自动化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11%;大连大显网络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3%;美卡斯工业投资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25%。
三宝电脑(沈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系韩国三宝电脑株式会社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主机板、电脑整机的开发生产,主板销往美、日、韩,主机则专供美国市场。破产后,原沈阳三宝电脑尚存9条自动贴片机生产线和2条机顶盒生产线。而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大显网络有限公司2005年机顶盒产销量19万台,2006年产销量突破100万台,2007年预计产销量将达到200万台;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自动贴片生产线月贴片突破1亿点,上述两家企业24小时加班加点生产已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要。重组原沈阳三宝电脑后,通过改造既可以使上市公司向外埠拓展业务,增强竞争力,又能满足大连大显集团下属公司对设备的需求。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旨在拓展股份公司外埠业务,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投资设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会的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尽快投资设立沈阳东海电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股份公司向外埠拓展趋势,在电子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对于股份公司寻找新的效益支撑点,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将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三位独立董事对投资金额也一致表示赞同。
六、备查文件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