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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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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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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2007年04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成立的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将于2007年4月届满,我会将同时选聘第九届发审委委员。为了使发审委换届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我会决定对这次换届工作的原则、委员选聘条件和有关协会、部门推荐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第八届发审委委员组成和基本情况

      第八届发审委委员的组成为2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发审委委员10名,兼职发审委委员10名。

      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原因暂停发审委工作会议,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期的第七届发审委于2005年12月全部续聘为第八届发审委委员。2006年5月恢复发审委工作会议后,为了保证本届发审委有一年的实际工作期,第八届发审委的聘期从2006年12月延长至2007年4月。至此,第八届发审委25名委员中,连任3届的有9名,连任2届的有16名。

      据对本届发审委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底召开发审委会议情况的统计,发审委共召开发审委会议121次,审核公司共218家次,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共184家,通过率为86.38%,未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共22家,否决率为13.62%。

      本届发审委审核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审核工作量较大。发审委委员人少,审核工作量大,充分体现了紧张有序、精干高效的工作要求。从2006年5月以来近11个月时间里,专职委员平均每人参会57次、审核公司83家次。

      二是认真做好大型国有企业的发审委审核工作。2006年以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大秦铁路、中国银行、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工商银行(A+H)和招商局能源运输、广深铁路、兴业银行、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中信银行(A+H)等10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发行申请,审核通过了上海港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后整体上市、潍柴动力换股吸收合并湘火炬后整体上市的发行申请,为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促使代表国民经济增长的大型企业回归我国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的国民经济晴雨表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拟对第九届发审委委员的组成进行调整

      我会在总结三年来发审委工作经验,并结合发行审核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拟对第九届发审委组成进行调整,总的原则是增加专职委员人数,减少兼职委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是会外专职委员人数由10名增加为15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专职委员拟由5名增加为9名,律师专职委员为5名。另增设资产评估师专职委员1名。

      二是会外兼职委员人数由10名减少为5名,分别由发改委、国资委、高校(各1名)和基金管理公司(2名)组成。

      经过调整后,第九届发审委委员的组成为25名,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发审委委员15名,兼职发审委委员5名。

      三、第九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程序

      (一)中国证监会以外专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程序和推荐人数

      中国证监会以外专职委员候选人由我会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推荐。为确保推荐工作质量,我会对推荐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1、会计师专职委员候选人从中注协《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中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在前35位所的合伙人中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35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推荐1名候选人;

      2、律师专职委员候选人由全国律协组织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律师事务所按年证券业务收入进行排名,从前20位所的合伙人中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20人,一家律师事务所只推荐1名候选人;

      3、评估师专职委员候选人由中评协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收入排名在前10位评估机构的合伙人中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3名,一家评估机构只推荐1名候选人。

      (二)中国证监会以外兼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程序和推荐人数

      1、发改委、国资委的候选人分别由两委各推荐1-2名;

      2、高校候选人由中国人民大学从副院长以上职务的学者中推荐2名;

      3、基金管理公司的候选人由我会基金监管部从基金管理公司规模排名前20位公司中推荐相关公司分管投资的投资总监或副总经理4名。

      四、发审委委员选聘的条件

      (一) 发审委专职委员的条件

      设立专职委员是发审委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的构成主要是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中选聘。这些专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

      1、本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2、上一年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年总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所在律师事务所年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年总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5年以上(担任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合伙人不作为推荐人选),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历5年以上;

      4、本人签字或负责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已受理)相关证券业务不少于10家次;

      5、近三年本人没有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从业记录;

      6、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在所从事领域有较高声誉;

      7、本人愿意且按要求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

      (二) 发审委兼职委员的条件

      发审委兼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规章;熟悉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股票发行上市基本程序及其相关业务知识;精通本行业专业知识,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恪守道德操守,在所从事领域有良好声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本人愿意且能按要求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

      五、本次发审委换届的候选人公示名单

      目前,我会已发函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中国证监会以外发审委委员候选人。上述协会、部门实际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59人。公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30人):卫宗泙、刘四兵、吕苏阳、孙勇、吴卫军、吴震、张克东、张连起、李存慧、李红斌、李耀忠、陆军、陆国豪、罗铮、郑建彪、柏凌菁、胡春元、徐珊、徐艳、郭海兰、高明来、梁烽、温京辉、谢家扬、谢峰、韩厚军、蔡碧鹤、谭红旭、魏先锋、魏勇;

      (二)律师事务所(17人):王志雄、白彦春、白维、刘艳、刘维、江浩雄、张圣怀、张利国、张学兵、李志强、金黎明、贺伟平、贺宝银、徐军、崔利国、章晓洪、黄伟民;

      (三)资产评估机构(3人):刘登清、陈思、高忻;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人):徐林;

      (五)国务院国有资产改革委员会(2人):邓志雄、白英姿;

      (六)中国人民大学(2人):吴晓求、赵锡军;

      (七)基金管理公司(4人):吕俊、李旭利、陈洪、易军。

      对上述公示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在2007年4月12日17:00前提出。可以通过信件邮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部门,便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060272 010-88061209

      传    真:010-88061240

      电子信箱:fxb200704@csrc.gov.cn

      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政编码:100032

      附: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

      中国证监会

      二ОО七年四月六日

      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