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关联董事苏振明先生、单昶先生、范卿午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07-011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进出口”)与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拟与中电进出口就购销IBMP系列计算机服务器、IBMX系列计算机服务器、IBM计算机存储设备、IBM计算机软件等的相关交易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法定代表人:丛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玖仟零捌万柒仟元
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特殊商品除外);钢材、废钢、废铝、废铁、废纸的进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批准的易货贸易;承办对外贸易展览展销;经营除日本政府贷款项目以外的其他国别贷款项目采购业务;可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采购业务,具有与国外中标厂商签订招标项下合同的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商品范围内的国内销售;承包境外机电过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业务人员(不含海员);承担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采购业务;小轿车的销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按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或“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购销周期,中电进出口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每年的交易量预计达到人民币5.4亿元。
定价原则:本协议项下中电进出口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设备购销交易,将按照具体购销协议签署时的市场价格,并遵循诚信原则,保证质量优良、价格公平合理。双方以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现汇票以及现金进行结算。
就中电进出口与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设备购销交易,交易受益方应向提供方支付相关的费用,具体费用是根据具体购销协议签署时的市场价格由中电进出口、股份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2、本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起生效,并自该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鉴于本协议已构成公司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关联交易,双方同意,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后,双方开始实际履行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及科技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电进出口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于2007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协议本着诚信公平、互利的市场原则订立,其购销交易定价将按具体购销协议签署时的市场价格,内容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期利益,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内容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和长期利益,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07-012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4月 16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7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7年4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7年4月6日,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署<设备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程序、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到2007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