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3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6,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3,907,741.2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977,861.6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 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929,879.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5,584,030.24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13,909.93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底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0.3元(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剩余250,928,317.93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决定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确定其报酬为4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会计师在公司审计期间的差旅费。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公司内部董事选举有效累计投票权数为822,240,000票。
(1)、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修山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谢郁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陈志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张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琚长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22,240,000票的16.67%;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独立董事选举有效累计投票权数为411,120,000票。
(1)、选举李志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 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韩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 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李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 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人民币5万元(税前)。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该议案有效累计投票权数为411,120,000票。
1、选举李少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翁太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林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137,040,00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411,120,000票的33.33%;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于2007年3月30日选举陆国军先生、熊立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以上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7年3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陆国军先生:1972年7月生,1992年毕业于南昌陆军学院军械专业。1992年至1995年在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工作;1995年至1997年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工作;1997年至1998年任香江集团南昌区域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任香江集团深圳香江装饰大市场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熊立华先生:1961年6月13日出生,会计学大专学历,会计师。1981年9月至1992年4月在湖北省工商银行工作;1992年5月至1998年12月在深圳银鹏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1999年2月至2000年9月在深圳冠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0年10月至2002年11月在深圳大沃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在香江集团所属企业景德镇香江商贸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调任香江集团财务总部会计部工作;200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7—01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翟美卿女士主持。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修山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由总经理提名,聘任谢郁武先生、陈志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永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谢春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由董事长提名,聘请财务总监张永清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委任朱兆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选举和聘任人员任期3年。
五、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董事长翟美卿女士提名,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由5人组成:翟美卿、修山城、张永清、陈志高、李民,由翟美卿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谢郁武、韩彪、李志文,由李志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5人组成:翟美卿、修山城、李民、韩彪、李志文,由李民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翟美卿、韩彪、李志文,由韩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六、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实现了经营业态的转变,由原来的工程机械企业转变为房地产企业;同时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下属企业数量增多,公司向集团化转变,管理的跨度和难度明显加大,结合目前房地产业整体薪酬变化情况,并参考专业机构意见,拟将董事长的薪酬调整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翟美卿董事长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的劳动权益,本公司设立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监事津贴标准:(1)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2)监事津贴:监事会主席3.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其他监事2.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监事均按其所在岗位,按业绩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计发董事、监事津贴。
2、津贴发放:董事、监事津贴每半年计发一次。
3、生效时间:自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二个月起执行。
八、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依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我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本公司新修订的会计政策,详见(附件一)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附:部分人员简历
谢春林先生,1975年7月生,新疆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会计系经济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8-2002年在金海马集团工作,任工程部经理、拓展部经理,2002年-2006年9月担任南方香江集团总裁助理兼拓展部总经理职务,200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拓展部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朱兆龙先生,1978年3月生,助理经济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系,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10月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2004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工作;200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一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
(2)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除在附注中特别说明的计价原则外,一般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的情形,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本公司现金等价物包括在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到期或即可转换为现金的投资。
(7)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8)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核算:
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本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在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作出具体评估后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相应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对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一年至五年(含五年)提取6%,五年以上提取100%。
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①因债务人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9)存货: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等。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出库时分摊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采用加权平均法;发出的开发产品按分批认定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购入用于开发的土地在取得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后,记入“开发成本”项目。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方法: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即按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和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和方法: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售价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部分不可回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可售物业成本。
(10)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期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1)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公司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期末,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折现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小于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将减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活跃市场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转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13)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本公司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b.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记入固定资产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c.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预计的使用寿命扣除预计净残值(原值的 5%)确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期末,逐项检查预计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若与原先预计有差异,则做调整。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其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并且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同时调整预计净残值。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为工程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的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核算反映工程成本。本年度已将相关工程应承担的利息资本化,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15)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且能单独计量和出售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折旧,按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明细列示如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期末,逐项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全面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无论价值是否得到回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6)借款及借款费用:
借款初始取得时按成本入账,取得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借款费用应同时满足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的条件下才允许资本化。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应予以资本化的费用。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按照至当期末止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并以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
(17)无形资产与研究开发费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
a.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b.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支出为开发阶段支出。除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外,其余确认为费用: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期末,逐项检查无形资产,对于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受到更大不利影响的或因市值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期内不会恢复的无形资产,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18)商誉: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本公司于年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为直线法,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按受益期确定。
(20)金融负债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按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1)收入确认:
a.商品销售收入: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销售是以本公司房产竣工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b.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c.物业出租:按公司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和金额,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22)股份支付:
本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 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为。
a.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的期(年)末,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b.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等待期内的期(年)末,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期(年)末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在每一会计期间内,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按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当期费用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月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保险费和公积金,并按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
(24)预计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承担的其他义务(如承担超额亏损、重组义务、弃置费用等)满足上述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2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方法。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其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转回的判断依据为:公司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持续经营,没有迹象表明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6)维修基金:
本公司各项目子公司收到的代收代缴的业主交来的维修基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定时上交给各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维修基金专户中,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27)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应留置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之金额,列入“应付账款”,待保证期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
(28)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将能够实施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后进行合并。若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已经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并购同一控制人的子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将年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按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自控制子公司之日起合并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公允价值计量购买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
在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有实质控制权的联营公司之间的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在本公司各子公司应分得的利润(或应承担的亏损)。对下属的合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7—0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陆国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李少珍女士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少珍女士主持,经审议,一致选举李少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