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补充公告
2007年04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7年4月10日开通部分销售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6日公告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公告中公布的适用销售机构包括: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公司的基金转换业务。
具体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2007年4月6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本公告仅对德盛稳健、德盛小盘、德盛安心、德盛精选、德盛优势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