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4月6日上午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8楼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名,代表股份74,820,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91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6年末的总股本175,259,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2006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议案)。
大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工作情况述职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见附件。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方杰先生、汤怡燕女士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7日
附:大会表决结果: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0股,占99.9985 %
反对:1,125股,占0.0015 %
弃权:0股,占0.0000 %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0股,占99.9985 %
反对:1,125股,占0.0015 %
弃权:0股,占0.0000 %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0股,占99.9985 %
反对:1,125股,占0.0015 %
弃权:0股,占0.0000 %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397股,占99.9983 %
反对:1,138股,占0.0015 %
弃权:100股, 占0.0002 %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0股,占99.9985 %
反对:1,125股,占0.0015 %
弃权:0股,占0.0000 %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3股,占99.9985 %
反对:1,122股,占0.0015 %
弃权:0股,占0.0000 %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4,820,635股,意见如下:
同意:74,819,510股,占99.9985 %
反对:1,125股,占0.0015 %
弃权:0股, 占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