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限批”禁令全部解除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向媒体通报说,吕梁市、六盘水市和华电集团环境违法项目经过近3个月的整改,已达到有关要求。环保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限批。至此,环保总局对4个区域和4个集团的限批禁令全部解除。
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对山西吕梁市采取区域限批后,吕梁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吕梁市环境保护攻坚年实施方案》,对焦化等重污染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先后淘汰、关停175家重污染企业,其中焦化企业88家。
六盘水市政府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截至目前,该市共关停131家改良焦化企业,淘汰产能494.5万吨/年;取缔土法炼锌炉432节。
华电集团攀枝花发电公司煤矸石发电技术改造工程3台50MW机组,目前已全部关停;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工程等3个被通报的违法项目均按时完成了整改。
潘岳说,今年1月10日,环保总局通报查处82个环评和“三同时”违规项目并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通过此次对一批违法项目的淘汰和整改,预计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19万吨。
潘岳强调,历时3个月的“区域限批”所取得的成效,比以往任何一次环评执法都更加明显,既解决了一些遗留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也扭转了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先积累后发展的思路,使他们逐渐甩掉对高耗能产业规模数量的依赖,加速跨入发展新型产业的行列。环保总局将继续关注这些地区和行业在经济发展转型期的环境问题,把“区域限批”纳入今后的日常环境监管中,使运动式的“风暴”变成常规化的制度,使一时的“关停”变成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的平台,使其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