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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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现金红利1.40元人民币,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1.26元人民币;B股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按照1美元兑换人民币7.7409元折算,B股每10股现金红利0.18086美元)。
●股权登记日:A股2007年4月13日;B股2007年4月18日
●除息日:A、B股2007年4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2007年4月20日 B股2007年4月26日
一、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2月27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454,35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股利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累计派发现金股利63,609,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6,533,99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A股的红利,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6元。
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07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即“1美元兑换7.7409元人民币”,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086美元。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2007年4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4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A股除息基准日为2007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13日,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4月20日。
B股除息基准日为2007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18日,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4月26日。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负责派发。
2、A、B股股东:
A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B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9-5580526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