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11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4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流通股股东获取的转增股份同日上市。
4、自2007年4月13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一投”,股票代码“600515”保持不变。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 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月19日、22日和2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6号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裁李跃建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604人,代表股份130,086,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00人,代表 股份48,428,93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7.26%,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81,657,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12,46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01%,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599人,代表股份48,416,46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7.25%,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
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29,967,917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定向转增4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1.5375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4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1日
2、转增股份上市日:2007年4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 4月13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一投”,股票代码“60051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7年4月11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禁售期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2、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该等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大通集团承诺可根据该股东与大通集团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大通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若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 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则大通集团承诺将该部分股东已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附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归还大通集团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其孳息,并经大通集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流通申请。
4、G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票复牌日;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
电话: 0898-68530096;0898-68513956
传真: 0898-68513887
2、财务指标变化
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295,559,966股,按公司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16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协议书;
5、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6、平安证券关于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7、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