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高宝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维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05%,主要原因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额较上年有较大增幅。
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1.54%,除受上述原因影响外,由于债转股使股本份额增加系该指标减少的另一原因。
3、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4.35%,主要原因是债转股后所有者权益有较大增幅。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宝玉
2007年4月6日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07—01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成立物业分公司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营业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增设物业分公司,主要经营供暖、物业管理业务。新的公司组织结构图附后。
据此,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修理及配件销售;建材钢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托辊生产、销售;港口机械制造、销售。”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修理及配件销售;建材钢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托辊生产、销售;港口机械制造、销售;供暖、物业管理。”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本公司将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会计政策,做出恰当的会计估计。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计提比例,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由原来的3%变更为5%。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6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