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6日下午在上海锦江小礼堂锦竹厅召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完成税后利润216,793,734元,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053,394元(含子公司提取数),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326,537元(含子公司提取数),加上上年末可分配利润34,108,788元,其他转入848,012元,全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370,603 元。拟按2006年末的总股本603,240,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现金红利(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尚余37,398,381元,列入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6年度A、B股审计工作,根据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食宿和交通费)。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续聘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的国内审计机构和国际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7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因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转回部分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在2005年度对所持有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提取了1000万元的减值准备,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等,并充分考虑了证券经营业务的风险,决定在2006年度转回500万元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此项变更将影响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合并会计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转回变更为除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款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应付福利费按应付工资的14%列支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此项变更将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按新准则规定予以资本化。此项变更将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将符合其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符合其第十一条规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将符合其第十八条规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对所持有的“同达创业”、“上电股份”、“豫园商城”和“海泰发展”四家上市公司的未流通法人股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对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和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损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对比例合并法核算的合营企业,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上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等相关项目的相应数据,但对净利润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7-007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酒店管理
单位:万元
(二)销售货物
单位:万元
(三)财务公司存款
单位:万元
二、公司2007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财务公司存款
1、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07年度关联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进行了预计。
单位:万元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191号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理,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成员单位之间人民币内部转帐结算业务等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部分结算资金或闲置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可以降低结算成本,提高存款收益,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因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锦江酒店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三、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对2007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财务公司存款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锦江酒店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7-008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6日在上海锦江小礼堂锦兰厅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7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07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董事对上述事宜回避表决。所涉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