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07年4月8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按时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7,717,316.60元,利润总额35,200,923.96元,净利润30,066,088.28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30,066,088.2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45,520.72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7,028,981.2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4,649,548.77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00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22,649,549.7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006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7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7年度继续执行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订的《并网协议》、《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条件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内容见《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006号)。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何福俊先生、罗强先生、蒋卫民先生、彭一洪先生、冯广宇先生、张仁蓉女士共六位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7年度项目计划总投资14,962.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7,901.02万元,非募集资金项目投资7,06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0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为3.5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内的银行授信合同,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内的承兑汇票;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内的承兑汇票。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其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基金提取及奖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取2006年度董事会基金106万元,批准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基金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突出贡献员工的奖励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和规范运作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积极性,充分体现管理责任与利益对待的公平原则,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拟由现在的每人3万元调整为5万元(含个人所得税),自2007年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股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决定,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参股组建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6.7%,资金构成为募集资金3,800万元,自有资金200万元。为了加快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经与投资方共同协调,同意调整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股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本次调整增加注册资本金947万元,调整后的出资总额为4,947万元,占注册资本8.3%,资金构成为募集资金3,800万元,自有资金1,147万元,新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内容详见2006年8月17日、2006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变更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临2006-021号)。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1)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张仁蓉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她担任董事职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同意推荐柳尚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柳尚科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张健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见《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临2007—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柳尚科先生个人简历
柳尚科 男,生于1969年9月,汉族,籍贯重庆涪陵,大学文化,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在四川三爱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办、技术处工作;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在国家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工作;1997年8月至2003年11月,先后任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副主任、总工办主任、进出口公司副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任、兼证券科科长;2004年3月起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12月起至今,兼任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05年4月起至2006年7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主任,兼任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7月起至今,担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张健先生个人简历
张 健 男,生于1964年4月,籍贯四川邻水,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至1998年12月,任在涪陵石板水电站工程指挥部财务处长;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其间兼任重庆龙藤工程建设指挥部筹备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03年6月,任重庆涪陵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先后任重庆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特别助理;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3月起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7月起至今,兼任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临2007—00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8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泽松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06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临2007—00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039,注册地址为涪陵区望州路20号,法定代表人蒋卫民,注册资本118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的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修理,建筑材料制造等。
(2)重庆川东电力集团青烟洞发电厂,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975,注册地址为涪陵青羊镇八一桥,法定代表人宴华新,注册资金3694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水工建筑,水电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3)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1099,注册地址为涪陵新妙镇护国路42号,法定代表人况敬学,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电气设备维修,机电五金销售,电力测试。
(4)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251,注册地址为涪陵焦石镇街上,法定代表人况敬学,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电气设备维修,电力测试;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电力设备、五金、仪表仪器。
(5)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123,注册地址为涪陵人民东路13号,法定代表人徐川隆,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承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6)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44,注册地址为涪陵乌江路21号,法定代表人张仁蓉,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变压器制造,地铁变频变压装置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安装、修试,汽车客货运输,外贸进出口业务。
2、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本公司的母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青烟洞发电厂、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母公司;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属本公司法人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人采购上网电量,并网方式及容量、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的管理、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购电电量及时间、电价政策、考核计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上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对各个发电厂均按先供电后结算付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接受劳务、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方面的交易,双方将本着市场原则签订单项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协议,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并网协议:本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青烟洞发电厂、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并网协议》,购电量按照实际供应的合格电量计算,购电价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电价执行,并随物价文件规定调整,本公司按此规定与各发电厂之间按月份进行电费结算。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本公司于2006年6月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向其承租位于涪陵及武隆境内土地54,334.82平方米,本合同有效期限至2033年7月20日,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40.50元,年租金共计220万元,租金价格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和当地土地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于2004年7月同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的办公楼第5、6、7、8、16、17共6层楼,时代广场B幢第7层,本合同有效期至2009年7月20日,建筑面积3356.70平方米,月租金每平米30元,年租金共计121.00万元。本公司于2006年6月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建涪路12号农贸市场综合楼第3层,建筑面积共计417.07平方米,出租给本公司。租赁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30元,年租金为15.01万元。上述两项合同的租金价格每三年根据涪陵区物价指数和当地办公楼租赁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综合服务协议:本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系该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内容包括:建筑物维修与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和车辆租赁与管理服务,年服务费用共计100万元,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03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0日,协议期限届满,可根据本公司要求续签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各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价格低廉、清洁环保的小水电能源,保证本公司电网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以地方电网存在的竞争优势,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
本公司是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总体指导原则组建设立的地方电网公司,由于电力行业发电与供电环节密不可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确保电网供应是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能获取价格低廉、清洁环保、丰富的小水电站的电力上网,电力供应有可靠保证,能增强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和市场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会有积极的影响。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由于政策限制,发电与供电业务彼此独立,相互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业务威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电力能源供应,互相依赖,互相信任,能确保公司主营业务长期稳定进行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何福俊先生、罗强先生、蒋卫民先生、彭一洪先生、冯广宇先生、张仁蓉女士共六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需要,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0年1月分别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青烟洞发电厂、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新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焦石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并网协议》,按公司统一调度上网电量确定合格电量,据此按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电价结算电费。
2、公司于2004年7月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和《综合服务协议书》,并已按此合同或协议生效执行。
3、公司于2006年6月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并已按此合同或协议生效执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临2007—00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对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也没有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我们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需要,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相应工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本次续聘该公司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其报酬。
四、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柳尚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对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柳尚科先生、张健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张玉敏、孟卫东、周守华、范福珍、施利毅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临2007—00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
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2007年4月26—27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金三峡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
2、2007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四、会议内容:
(一)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0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0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十二)关于张仁蓉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三)关于选举柳尚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4月26—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7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柳尚科、徐玲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二OO七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