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沈光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沈光宇
注册资本:61,319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经营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投融资;资产重组;轻纺产品的生产、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轻纺机械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家专项控制商品);物业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仓储;运输服务;项目工程咨询;房地产经营;提供劳务服务;轻纺产品及原料进出口;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经营所属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业务;(医疗统筹咨询、中介服务)括号内限分支机构。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与分析
本报告期是公司为实现跨江跳跃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冲刺的关键年。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发扬南京化纤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企业精神,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迎难而上、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积极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确保了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的同步推进。
公司主营业务是粘胶长丝、粘胶短纤和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粘胶长丝产品市场逐步走出低迷,开始复苏,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粘胶短纤市场行情也稳中有升。公司抓住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内部管理,努力克服部份机台停产导致长丝产能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上升的不利情况,积极调整销售渠道,通过资源优化合理配置,与客户进行良好沟通,加强市场调研,准确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力争市场先机,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度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2、报告期公司业务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6,553.65万元,同比增长1.1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879.59万元,同比减少13.27%;实现净利润 2187.12万元,同比增长14.88%。
影响以上经营成果的主要因素为:
(1)、由于长丝1车间停产,公司粘胶长丝产能降低,导致单位生产成本上升;报告期粘胶长丝销售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6.41%,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上升了7.46%;粘胶短纤销售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23%,单位生产成本上升了5.14%;
(2)、报告期粘胶长丝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粘胶短纤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44%;但因单位生产成本上升,粘胶长丝的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粘胶短纤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1.04个百分点;
(3)、公司其他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废旧物资增加销售增加所致。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7,403.72万元,占报告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35.97%;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8,589.85万元,占报告期销售金额的比例为32.87%。
3、主要控股公司的情况和业绩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粘胶短纤维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75%;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276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5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728万元,实现净利润2,634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浆粕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95%;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33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754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851万元,实现净利润747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浆粕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75%;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45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8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908万元,实现净利润580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法伯耳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粘胶长纤维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74.52%;该公司的全部生产设备安装工作已经完工,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4、公司对发展的未来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主营产品为粘胶纤维,其原料来自棉浆和木浆,产品绿色环保,发展空间广阔,市场前景良好。目前国内粘胶纤维行业存在着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科研开发能力弱、与下游产业应用不能有效接轨以及环保治理不能与行业发展同步等问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便是粘胶纤维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差别化粘胶纤维是对普通粘胶纤维的品种优化和性能改良,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拓宽了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即将正式投产的法伯耳公司一期产能为1万吨差别化粘胶长丝项目,就顺应了这种发展趋势。该项目投产后必将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规模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装备水平以及产品的技术含量;有利于集中治理工业污染、降低治污成本。因此,公司的投资决策顺应了本行业的发展要求,有利于保持并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公司经营风险和新年度发展规划
公司主营产品粘胶纤维销售市场前几年持续低迷,现已步入复苏阶段;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确保法伯耳一期工程早日投产达标创造效益;同时加紧江苏金羚纸业的短纤和浆粕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调整产品品种构成、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控制采购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加销售数量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确保产销平衡,积极应对经营风险。
公司新年度的主营业务目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65,8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5,278万元,期间费用7,800万元。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制定了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新准则应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96,318.99元。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新会计准则第6号长期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理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其他不会有很大影响。
(三)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1,871,224.9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284.13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733,284.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1,749,209.9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0,153,866.65元,。
2007年4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研究,拟定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93,856,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19,385,687股,剩余利润转入下年度。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2006年9月18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2股”的股改方案;2006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复牌。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年度报表进行审核,未发现违规行为。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定接受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法伯耳)所持有30%股权中的4.52%(涉及金额为90.39万美元)。此项事宜完成后,公司在法伯耳所持有的股权增加到74.52%。监事会认为,此次转让末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8.7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基本相符,不存在较大差异。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光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萍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