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发布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证监会4月9日出台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海通证券:
(1)该《管理规则》是针对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超比例转让或在六个月内短线交易本公司股份,而对《公司法》、《证券法》的原则规定进行的具体化,以增强其可操作性;(2)由于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掌握着公司内幕信息,其交易行为将损害市场的公平性,因此,《管理规则》的出台将有利于遏制近期市场对消息股的炒作之风。
平安证券:
新规则虽然并非首次提出,但对一些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明确定义,有利于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工作。
鉴于以往实践中确实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自我牟利,涉嫌内幕交易,因此新规则的发布将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有利于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兴业证券:
我们认为,《管理规则》有助于降低“大小非”解禁对于行情的冲击,降低上市公司高管层的资本市场投机心理,推动上市公司高管层和大股东通过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而从证券市场赚长线钱。我们认为二季度是“股改”限售股(包括大非、小非)解禁高峰,解禁股的流通市值高达3000多亿元,但是实际减持的量远没有这么大。首先,作为产业资本的“大非”在股改时有多年不抛售的承诺,大非解禁后遭到大规模减持的可能性不大。而“小非”考虑到收益率后,可能会抛售部分股份,但在目前中国缺乏其他有效的投资渠道背景下,减持后的钱相当部分还会再回流股市。其次,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实际被减持的股票数量还不到全部解禁数量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