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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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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大机构二季度投资策略精选
    严格保护参与资本市场形成的财产
    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发布
    188种中成药零售价调整
    瑞士银行 人民币今年将升值6%-7%
    券商研究机构评级显示最具成长性品种追踪(截止日: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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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保护参与资本市场形成的财产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京指出,贯彻落实物权法,要严格保护广大投资者因参与资本市场而形成的各类财产权利。面对当前市场,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决查处一切违规行为,防止和制止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泰君安:

      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一个困扰市场多年的话题,由于中小投资者在股市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仅仅通过高压行政手段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物权法》的出台则使人们看到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物权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显然中小投资者与其他市场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法律基础,对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搞好资本市场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解决资本市场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法律问题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依据。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火爆的股市行情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新股民大踏步进入资本市场,所以有关方面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要保护来之不易的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应该根据《物权法》的要求,制定出适合中国股市的法规体系,让侵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