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年3月3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发行企业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企业债券,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在召开审议发行企业债股东大会前公告相关材料。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2.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1、3、4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7—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四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时间:2007年5月9日(周三)上午9:00。
5、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7日。
6、出席对象:
(1) 于2007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①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7年4月29日-2007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73088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于蓉、张晓鹏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会议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附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7-0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持有99.95%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兹置业公司”)的经营和发展,2007年4月10日,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里兹置业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里兹置业公司2.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里兹置业公司注册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4层402室,法定代表人为高靓,注册资本为26,582.86万元,实收资本19,60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西餐、饮料、酒、糕点、冷热饮;美容美发;游泳、健身服务;洗衣服务;打字复印;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零售卷烟、图书期刊、百货、工艺美术品。
截至2007年3月31日,里兹置业公司资产总额为84,064万元,负债总额为70,140万元,净资产13,924万元,2007年一季度预计净利润为-1,26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理顺公司总部与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关系,扶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里兹置业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担保费,无须反担保。由于里兹置业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里兹置业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7%。
五、其他担保事项说明
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包括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本担保有效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10亿元担保额度不包括本次为里兹置业公司提供的2.6亿元担保。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