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3 股票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7-00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200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同时,东莞证券指定张春辉先生、李瑞瑜先生为公司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接到东莞证券的通知:因李瑞瑜先生工作变动,东莞证券决定安排保荐代表人郭天顺先生接替李瑞瑜先生的工作,继续执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