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盛追讨7000万元欠款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杨勣
百盛集团(3368.HK)昨日公布,旗下持有51%股权的鞍山天兴百盛购物中心,曾向其合资伙伴鞍山天兴国际置业发展公司提供7000万元的计息贷款,对方应于2006年9月偿还,但鞍山天兴没有在到期日还款。目前,百盛已向其提起诉讼,要求即时还款。
鞍山天兴百盛购物中心是百盛集团的间接附属公司,而该公司其余49%的股权由鞍山天兴持有,同时,鞍山天兴还是鞍山百盛百货店的业主。
百盛集团于公告中表示,在2005年11月上市时,已曾在招股书上披露有关贷款,鞍山天兴并以鞍山百盛股息及应收租金作为贷款抵押。
在去年下半年及今年3月底,百盛集团曾与鞍山天兴商议,购入所持鞍山百盛49%权益,但最终没有进展,因此百盛已于3月底结束商议。
鉴于当时百盛有意收购有关权益,因此鞍山天兴还款事宜连同可能进行收购会成为一项综合还款方法,但有关收购商议已经终止,因此根据抵押,百盛已通过扣减原应支付的租金及股息,收回约410万元,而鞍山天兴仍有余额6590万元未有偿还。
百盛表示,倘若鞍山天兴没有还款,按鞍山百盛过往支付的股息,及鞍山百盛现在应向鞍山天兴支付的租金金额计算,百盛预期根据抵押,可于2009年年底前收回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