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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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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应该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征地补偿制度 需要依法完善
    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大规模贸易顺差
    “新政”条件下信托公司经营模式的转型
    别指望垄断企业打价格战
    房地产业不宜作为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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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应该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俊生

      

      有消息披露,最近,深圳有15只私募基金采用信托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私募基金大大方方地亮出身份,这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上还没有过,无疑是一件值得注意的大事。

      中国的私募基金到底有多少,这是一个谁也说不清的数字。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但是,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直接参与股票市场还有一定的难度,变幻莫测的个股涨跌让他们难以驾驭。因此,多年来,代客炒股的生意生生不息。近几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公募的证券投资基金,但仍不能满足需要。从这一点来说,私募基金的日趋兴盛,有其合理的因素。

      从私募基金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我国资本市场尽管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还是不能与我国高速增长中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就像罗马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建成,我们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设起一个完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资本市场。因此,努力开拓现有的多种资源,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需求的投资者的需要。在这方面,发展私募基金,将其纳入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体系中,显然大有文章可做。

      说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我们的注意力往往只是局限在沪深两地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前几年,我国曾大力研讨发展创业板市场,并在深圳建立了中小板市场。当时的初衷是为了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票与主板市场上市的股票已经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中小板市场的功能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挥。而如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债券市场,由于它们都是公募性质,其活动的中心依然在证券交易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架构也就难以搭建起来。因此,把私募基金纳入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体系中,可以让我们的视野从证券交易所跳跃出去,得到更广阔的施展空间。

      让私募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目前最要紧的是给私募基金“正名”、“正身”。多年来,尽管私募基金一直表现得很活跃,但管理部门对此一直未有很明确的说法,使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管理部门采取这样的态度,也许有他们的苦衷,私募基金情况复杂,很难用一部统一的法规将其“一刀切”,而且其大多处于“地下”运行,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难度。但是,长期放任的一个最明显的结果,却是使市场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这些私募基金由于身份不明朗,它们不得不以其他内容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干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这导致它们的盈利情况全凭基金经理人自己“报账”,不仅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而且使相当部分的国家税收流失。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管理,近几年一些以诈骗为目的的所谓“私募基金”更是大行其道,甚至惊动了国务院出面制订专门文件部署打击活动。最新一期《瞭望东方周刊》刊有一篇《宝源“私募基金”:从头骗到尾》,集中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

      就我国资本市场的目前状况来说,还没有为私募基金的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集中研究私募基金发展中的问题,尽快出台有关法律,解决政策上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我们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的私募基金像深圳的15家基金一样,大大方方地登台亮相,而且,它们也不必像目前我们见到的这15家基金那样,要采用信托的方式“绕道”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