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1日下午14时在宁波望春工业园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三楼召开了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吴大器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郑永刚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2006年度计提八项准备金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计提金额详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0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1,702,741.7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70,27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322,320.56元,减应付2005年普通股股利41,085,824.7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3,768,963.40元,拟以2006年末股本410,858,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41,085,824.7元,剩余年度未分配利润312,683,138.7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0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2007年度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五条:公司住所:宁波百丈路158号 邮政编码:315040
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宁波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 邮政编码:315177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汽车货运,服装洗染;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和销售;
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汽车货运,服装洗染;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和销售;房屋租赁业务;
该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考虑到各控股的下属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控股的下属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一年内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
(2)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3)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4)东莞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0.1亿元人民币;
(5)宁波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
(6)宁波杉杉服装有限公司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7)中科廊坊科技谷有限公司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8)宁波甬江置业有限公司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
(9)宁波杉杉摩顿有限公司不超过0.1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为9.9亿元,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决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三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审议议案如下:
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6年度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9)关于发行不超过5.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2007年5月9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委托授权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
(三)会议参加办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会议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联系方法:
地址:宁波市望春工业园云林中路238号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三楼证券部
联 系 人:周洪江、陈晓波
联系电话:0574-88208375、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7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编号:临2007—00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下午15时在宁波望春工业园区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钱祖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