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霍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小华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霍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小华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49,130,280.95元,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20,745,721.72元,调增28,384,559.23元,调整事项如下:
①因本公司以前年度对关联方之偿债能力的估计欠妥当,对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投集团)的应收款项按5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关联方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商城公司)的应收款项按8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造成以前年度多计坏账准备,2006年7月31日,望海商城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市海秀路8号望海商城负一层部分铺面、第六层部分铺面抵偿其自身及一投集团、海南海风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风信息)欠付本公司的款项。
该事项系前期会计估计不当,视同会计差错在本期进行更正,其对各期影响数如下:调整增加2004年及以前年度利润52,080,001.49元,调整增加2005年度利润1,152,163.13元,对本期利润无影响。其中影响各公司利润如下:
第一百货、望海酒店、施达商业、第一物流分别指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②因公司本部将以前年度为海秀苑支付的改造电梯费、开办费、维修基金和电费误计入往来, 本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减少2004年度利润390,020.00元,调整减少2005年度利润200,000.00元。
③2005年10月,厦门中鹭财务服务联合公司海口分公司因本公司、第一百货兼并海南省商业集团公司事项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在2005年度未按相关准则合理预计该项债务,本期进行相应调整:调减2005年度利润2,454.20万元。
④根据2006年8月15日本公司与一投集团、望海商城公司、海风信息签订的协议,本公司计收一投集团、望海商城公司、海风信息自2004年11月1日至2006年7月30日的资金占用费,该事项相应调整增加2005年度利润1,289,039.91元。
⑤因以前年度控股子公司第一百货将代海南同创租赁有限公司收南宝铺面租金误确认为收入,本期进行追溯调整,相应减少2004年度利润674,668.54元,调整减少2005年度利润179,249.26元。
⑥因第一百货调整减少2005年度利润,该公司原2005年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冲回,相应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53.17元;因调增2005年度以前的利润,该公司补提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相应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225,279.86元。
⑦因控股子公司望海酒店调增2005年度以前的利润,该公司补提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相应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172,157.25元。
⑧上述控股子公司利润调整事项在合并报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损益56,250.52元,相应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
⑨上述控股子公司盈余公积调整事项在合并报表中按持股比例补提子公司盈余公积,使盈余公积较个别报表汇总数减少,相应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267.13元。
此外,上年度合并报表少补提盈余公积585.64元,本期重新补提,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585.64元。
海南第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故停业,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将以前年度对其补提的盈余公积转回,相应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3,945.47元。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海南第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因故停业,故本期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投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第一投资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雷小玲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倩
中国·北京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霍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