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丽美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丽美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丽美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元
审 阅 报 告
广会所专字【2007】第0700250012号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阅了后附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2007年1月1日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是生益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出具审阅报告。
依据“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董事长:李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