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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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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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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7-01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史宁中先生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孙晓波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6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为118,616,176.23元。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2,168,613.70元;提取合资企业奖福基金8,091.14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05,802,456.5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512,241,927.95元。

      由于公司从事的房地产、水泥行业都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而且目前在建和拟建投资项目较多,2007年度资金需求数额较大,因此公司本报告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哈尔滨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黑龙江水泥市场,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设立了哈尔滨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水泥”)。2006年1月,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出资15,382万元收购了黑龙江省最大的水泥企业—哈尔滨水泥厂99%的资产及负债,并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哈水”), 2006年9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亚泰哈水进行了增资,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自收购以来,亚泰哈水运作良好,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已成为公司在哈大齐经济带的生产基地,因此,再无继续保留哈尔滨水泥的必要,为提高资产运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该公司进行注销。

      哈尔滨水泥基本情况如下:

      哈尔滨水泥成立于2005年4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和平村江南中环路62公里处,法定代表人张国栋,主要经营水泥及其制品制造。哈尔滨水泥股东为亚泰集团和鼎鹿水泥,其中亚泰集团出资300万元,占哈尔滨水泥注册资本的60%,鼎鹿水泥出资200万元,占哈尔滨水泥注册资本的40%。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哈尔滨水泥总资产7,057,705.73万元,总负债3,843,702.17万元,所有者权益3,214,003.56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72,843.73万元,净利润—442,609.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京南汽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地产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南汽地产有限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南汽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南京南汽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南京南汽地产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修改原章程第十三条

      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壹级;建材、建筑施工壹级、供热、供汽、药品生产及经营、餐饮、住宿服务(以上各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茶叶及保健茶等系列产品生产、加工;国内贸易、物资经销(不含专营、专控和国家报批产品)、国家允许的进出口经营业务;成品油、润滑油零售。”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材、药品生产及经营(以上各项由取得经营资格的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经营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状况比较熟悉,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定其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此项事宜已经过公司全部独立董事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宜提交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讨论,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07-013号《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7-01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监事会副主席张宝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8名,监事会主席安桐森先生委托副主席张宝谦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7-01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和影响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亚泰富苑”房产项目2006年完工,公司已对以前年度预转的该项目自用房屋成本进行调整,增加资产价值276,352,864.26元。本次补计增加资产价值部分2004、2005年度折旧,相应调减年初留存收益12,282,349.52元,其中: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9,825,879.60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2,456,469.92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569号文件规定,2004年度公司不予执行合并纳税。公司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调整的通知”的规定对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新计算,并经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同意补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352,438.13元,相应调减年初留存收益352,438.13元,其中: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81,950.51元,调减盈余公积70,487.62元。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2004、2005年度净利润及资产的影响如表所示: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针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经调整的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