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今日披露,公司拟公开增发不超过4亿股新股,用于收购大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权。
国电电力称,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履行国电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事项,经协商,国电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70%的股权、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权、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50%的股权、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2%股权全部转让给国电电力。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18.403亿元、3.4069亿元、8.7135亿元、0.147亿元、0.4089亿元和1.42亿元。
根据增发预案,国电电力拟以公开增发A股股份募集资金以及增发的部分A股股票收购北仑第一发电公司70%股权、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60%股权和大渡河公司18%股权。如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贷款支付收购价款。另外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贷款支付收购东胜热电50%股权、国电能源50%股权和北仑发电公司2%股权的价款。
此次公开增发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以及其他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老股东可按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未获认购部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国电电力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国电电力表示,此次收购的大股东资产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交易的完成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当期收益,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装机容量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优良的项目储备。国电电力还表示,收购项目地理位置优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布局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收购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后,有利于加快公司开发煤炭资源步伐,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国电电力披露,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负债融资结构,经联系,中信银行及与其合作的信托公司表示能够为公司提供较低成本的信托资金贷款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