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谈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时表示,2007年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重点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等领域。同时,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医药购销领域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这位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尽管上一年全国工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查办案件存在局限性,目前查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医药购销、出版发行等领域,不少地方在其他领域和行业仍存在空白点。”
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9086件,案值19.36亿元,罚没款4.74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77.6%、111.6%和156.2%。同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48件。特别是在查处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查处案件1993件,案值4.99亿元,罚没款1.23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2件。
“2007年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展开的一年。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将作为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查处,加大督办指导力度。
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大对重点行为、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对所有案件线索实行分类登记,统一管理。全面清理积案,在认真核实案件线索的基础上确定查处重点。对具备立案条件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对在查案件,要加大查办力度,深挖细查,注意发现和查处窝案、串案、案中案。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收受或参与商业贿赂的,坚决予以严惩。
“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处理。要积极拓展执法领域,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是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商业贿赂的重灾区,这些领域所发生的案件往往都是大案、要案。下一步,工商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有效执法途径和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