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海外(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拟担保金额1.27亿美元,本次担保发生前累计为其担保金额0.64亿美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6亿元(不含此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集团为平安海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以“内保外贷”方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安海外(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7亿美元。具体担保情况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香港分行”)向平安海外(控股)公司提供1.2亿美元贷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分行”)在其外汇担保额度内为平安海外(控股)公司向交行香港分行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交行深圳分行的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平安海外(控股)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于中国香港注册,公司董事长为万放先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业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港币14.26亿元,负债总额为港币8.05亿元,净资产为港币6.21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与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签立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为2006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15日,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授信种类开立担保函,担保函种类限于借款保函。币种限于美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根据该授信合同,本公司本次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交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美元借款银行保函,由交行深圳分行为平安海外(控股)公司与交行香港将订立的授信函项下的应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27亿美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为支持平安海外(控股)公司的业务拓展,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策略。本公司为平安海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并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与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签立的《综合授信合同》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审计报告
4、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商业登记证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7-01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