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李凯因公出差未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果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李凤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化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化项目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吉林森工白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广新
200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7-00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上午在吉林森工集团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李凯委托独立董事果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如下:
原《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建材、房屋维修、保健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森林采伐(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木材(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木制品、人造板、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保健食品、信息技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7-01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福庆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李明国因公出差,委托刘大伟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与会监事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