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一致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关国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爱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原非流通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及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G+12个月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同时,增加如下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除非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不计公司A股全天停牌交易日)收盘价在4.87元/股(为公司刊登股改说明书日前6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120%,以后遇除权、除息时作相应调整)之上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承诺履行情况完全按照所承诺的条件履行。
注: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2007-00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11名董事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修订及会计估计变更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新会计准则及证监发[2006]136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本公司对原有的主要会计政策修订及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如下:
1、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职工薪酬、股份支付、政府补助、企业合并等会计政策。
2、修订了坏账准备、无形资产、租赁、长期股权投资、借款费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所得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