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开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俊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开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俊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开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俊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2006 年度与上年相比,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发生变更: 原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余额百分比法,按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按此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不恰当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辨认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一年以内 按3%计提 一至二年 按5%计提 二至三年 按10%计提 三至四年 按30%计提 四至五年 按50%计提 五年以上 按100%计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会计估计变更后,2006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890,687.88元,按变更前计提比例应计提坏账准备6,024,029.38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为-133,341.50元,增加2006年度净利润133,341.50元。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在其董事会的7名成员中派有4名董事,同时其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亦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因此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2006年分期购买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共支付购买价款3129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持有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本公司2006年7月出资100万元,设立了大连斯柏丽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本报告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增加了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斯柏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审 阅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07]第1029号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大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勇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耀堂
中国·北京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开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