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9:30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马祖铨先生因公出差而委托董事长徐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他8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均到场参加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度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107,456.0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8,669.15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为9,833,835.58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及股票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预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条款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拟将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生产销售工程用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电线、电缆;
兼营:国内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凭许可证)、化工原材料、石油化工产品、化学试剂、机电设备、环保设备与器材、生物制品。
建议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生产销售工程用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电线、电缆;
兼营:国内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凭许可证)、化工原材料、石油化工产品、化学试剂、机电设备、环保设备与器材、生物制品、碳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
章程原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建议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章程原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建议修改为:章程原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预案》。
一、授权内容
在符合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前提下,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包括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重组(以下统称“交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时,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无须召开股东大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内,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内,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内,且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内,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内。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上述授权若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须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二、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后,应向下一次股东大会汇报。
三、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授权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如下:
公司拟定于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预案》;
7、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8、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预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三、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加持单位证明于2007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3号3层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32716
传 真:010-82332713
联 系 人:邢龙、郑柳青
五、其它事项:1、会期半天;2、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手写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7-08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三届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公司2名监事周家华先生、黄勇先生参加三届六次会议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董事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决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基本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互相制约又互相衔接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存在误导、虚假信息。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审查了月、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会议资料,认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出具的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三次购买了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实际购买金额为3129万元。该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本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2)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委托宁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理财与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51%的股权进行置换,公司置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9,000,000元,置入资产的作价29,000,000元。该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本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监事会认为:以上交易对公司产生有利影响;出售该股权改善本公司对外投资的整体形象,提高资产质量,有效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三公原则和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7-09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7年度一季度报告
业绩预计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3、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821,136.35元人民币
2、每股收益:0.0041元人民币
三、亏损原因
1、因嘉兴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数量较以前年度下降,导致生产任务未能达到预期值;
2、因2007年度春节时间较以前年度延迟,导致家装市场开工时间较晚,影响了大连分公司塑钢门的销售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本公司财务部根据 2007 年度一月至三月份的财务数据简单测算后进行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