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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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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S巢东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07—2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钱万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2007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5,014,001.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1,726,653.09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12,651.99元。

      鉴于公司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支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年报审计费人民币28万元。

      六、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07年公司与巢东集团及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2006年度相比较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决定继续履行现行关联交易协议,现有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2006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提出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2007年度继续履行现行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东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止合作、进行清算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东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装备落后、经营亏损,公司决定中止合作、进行清算。安徽东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普通硅酸盐水泥及水泥制品,注册资本1,333.00万元,本公司占51%股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钱万荣董事、汤宣虎董事、姚旭董事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推选黄炳均先生、吴昊先生、王彪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汤宣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王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刘田田先生、李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2007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支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酬议案》

      7、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7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5月16日8: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公司董秘室(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膳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        

      联 系 人:高海龙             邮  编:238001

      联系电话: 0565-2389232     传  真: 0565-2391720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黄炳均,男,54岁,香港永久性居民,昌兴集团的创始人,现为昌兴集团的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负责集团的战略计划、业务发展及全面管理。黄先生在建材贸易以及物流方面具有三十多年的管理经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黄先生曾担任Reliance Transpotation公司的销售经理,负责香港地区的建材交易及运输业务。黄先生于1980年创立了昌兴集团,经过多年发展,昌兴已发展为分别在香港及伦敦拥有上市公司的跨国集团。

      吴昊,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国家建材工业局科技发展司副处长、处长,高级工程师,曾兼任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秘书长和副会长,曾兼任中国环保协会固体废弃物处理专家委员和全国粉煤灰综合和利用委员会专家委员,现任上海昌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彪 , 男,43岁,1985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

      宁国水泥厂电气仪表科技术员;

      赴伊拉克北京承运工厂运行工程师;

      宁国水泥厂计量自动化室技术主管、工段长;计量自动化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

      海螺集团发展部副部长、装备部副部长、自动化所所长;

      铜陵海螺水泥公司副总经理;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兴安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兴业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湛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田田,男,41岁,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宁国水泥厂计划科、制造分厂干事;

      宁国水泥厂企管办、厂办副主任;海螺集团总经办副主任;铜陵海螺公司总经理助理;海螺集团公司总经办主任。

      李晓波,男,37岁,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宁国水泥厂技术员;白马山水泥厂新线处主任;海螺集团工程部处长助理;英德海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龙山公司副总经理;

      海螺水泥股份公司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

      股票简称:S巢东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07—3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正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次四会议于2007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到3人,实到2人,夏小平监事委托卢正明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正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07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夏小平监事辞去公司监事,推选詹振群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简历

      詹振群,51岁,加拿大永久性居民。詹先生1980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商科学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加拿大约克大学Schulich商学院,获商务干练硕士学位。詹先生在会计业务领域有多年的工作经验,他先于澳大利亚获得特许会计师资格,现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成员、安大略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以及加拿大特许公司秘书及行政主管协会会员。现任加拿大司徒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珠江轮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昌兴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S巢东         编号:临2007-4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7年4月23日)起停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7年5月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4月27日、 2007年4月30日和2007年5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7年4月19日和200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二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停牌,2006年6月5日刊登股改说明书,于2006年6月1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6月14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同时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15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股东大会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2006年6月5日刊登股改说明书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协助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6月14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同时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15日复牌。

      3、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 0565-2389232

      联 系 人: 谢旻、高海龙

      传    真: 0565-2391720

      电子信箱: cddms@vip.sina.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

      邮编: 238001

      电话: 0565-2389232

      联系人:高海龙

      传真: 0565-2391720

      3.登记时间:

      2007年4月24日—4月30日工作日的8:30—11:00、13:30—17:0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4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4月24日—4月30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以及2007年5月8日8:30—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有效)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附件二: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4月27日、2007年4月30日、2007年5月8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318;投票简称为“巢东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S巢东”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巢东”或“公司”)董事会接受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7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S巢东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CHAODONG CE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钱万荣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6日

      住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

      邮编:238001

      电话:0565-2389232

      传真:0565-239172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dgfgs.com

      电子信箱:cddms@vip.sina.com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巢东

      股票代码:600318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硅酸盐水泥及熟料、新型建材产品等。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及相关产品、新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建材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自身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自身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征集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将于2007年5月8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7年5月8日召开的S巢东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设立。

      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特发出本投票权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4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4月24日—4月30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以及2007年5月8日8:30—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截止200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截止200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但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股东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

      邮编: 238001

      电话: 0565-2389232

      联系人:高海龙

      传真: 0565-2391720

      未在本征集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征集人S巢东董事会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交征集人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①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② 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③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④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①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 股东将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署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8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召开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