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 认沽权证的存续期为2006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6日,共计365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终止交易。“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 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从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起停止交易。
3、“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 认沽权证的行权期限为5天,为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6日期间5个交易日。
4、“万华HXB1”认购权证经标的证券烟台万华(股票代码:600309)送股分红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38元/股,行权比例调整为1:1.41。投资者每持有一份“万华HXB1”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6日期间5个交易日以6.38元/股的价格向万华华信购买1.41股烟台万华股票,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在次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5、“万华HXP1”认沽权证经标的证券烟台万华(股票代码:600309)送股分红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9.22元/股,行权比例调整为1:1.41。投资者每持有一份“万华HXP1”认沽权证,有权在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6日期间5个交易日以9.22元/股的价格向万华华信卖出1.41股烟台万华股票,成功行权获得的资金在次交易日可使用。
6、“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 认沽权证的行权终止日尚未行权的“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 认沽权证将予以注销。
7、“万华HXB1”580005认购权证行权申报要素
行权代码:“582005”
买卖方向:买入
申报价格:6.38元/股
申报数量不得大于持有的权证份数,并且有足额的现金支付行权。
8、“万华HXP1”580993认沽权证行权申报要素
行权代码:“582993”
买卖方向:买入
申报价格:9.22元/股
申报数量不得大于持有的权证份数,并且有足额的烟台万华股票进行行权。
9、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份的整数倍。
10、本次权证的行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实施,由于行权比例为1:1.41,行权时会产生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不足1股的小数点之后的零碎股全部舍去。
举例说明:
①假如有1份认购权证,按照行权比例可以买1.41股烟台万华股票,但是由于小数点之后的零碎股需舍去,则行权只能得到1股烟台万华的股票,每股烟台万华股票的价格为6.38元。
②假如有100份认购权证,按照行权比例可以买141股烟台万华股票,每股烟台万华股票的价格为6.38元。
③假如有1份认沽权证,按照行权比例可以卖1.41股烟台万华股票,但是由于小数点之后的零碎股需舍去,则行权只需卖出1股烟台万华的股票,每股烟台万华股票的价格为9.22元。
④假如有100份认沽权证,按照行权比例可以卖141股烟台万华股票,每股烟台万华股票的价格为9.22元。
11、投资者行权时,登记公司按每笔申报进行处理,多次申报多次处理,每次申报行权所产生的小数点之后的股数不会合并计算。
举例说明:
假如投资者于行权日分两笔申报行权,第一笔申报101份认购权证,第二笔申报105份认购权证。根据登记公司的处理系统,第一笔申报行权得到101*1.41=142股烟台万华股票;第二笔申报行权得到105*1.41=148股烟台万华股票。上述两笔行权是分笔计算,不是合并计算。
12、鉴于本公告日为“万华HXB1”认购权证及“万华HXP1”认沽权证最后交易日,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请拨烟台万华行权热线电话。
0535-6837888-8537;0535-6837894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关于
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
最后交易日提示公告
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4月19日,2007年4月20日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将停止交易。从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4月26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进行行权,为避免投资者遭受损失,我们再次提醒持有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的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2007年4月19日是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从2007年4月20日起停止交易。
2、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的行权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4月26日的五个交易日。行权结束后未行权的万华HXB1认购权证、万华HXP1认沽权证将予以注销,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3、“万华HXB1”认购权证经标的证券送股分红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38元/股,行权比例调整为1:1.41。投资者每持有一份“万华HXB1”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6日期间5个交易日以6.38元/股的价格向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购买1.41股烟台万华股票(股票简称:烟台万华,股票代码:600309),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在次交易日可上市交易,请投资者在行权时保证帐户有足够的资金。
4、“万华HXP1”认沽权证经标的证券送股分红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9.22元/股,行权比例调整为1:1.41。投资者每持有一份“万华HXP1”认沽权证,有权在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26日期间5个交易日以9.22元/股的价格向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卖出1.41股烟台万华股票(股票简称:烟台万华,股票代码:600309),成功行权获得的资金在次交易日可使用,请投资者在行权时保证帐户内有足够的股票(股票简称:烟台万华,股票代码600309)。
5、本次权证的行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实施,由于行权比例为1:1.41,行权时会产生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不足1股的小数点之后的零碎股全部舍去。
6、投资者行权时,登记公司按每笔申报进行处理,多次申报多次处理,每次申报行权所产生的小数点之后的股数不会合并计算。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