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财经要闻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路演回放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时事·天下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书评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特别报道
  • B8:广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股民学校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D45:信息披露
  • D46:信息披露
  • D47:信息披露
  • D48:信息披露
  • D49:信息披露
  • D50:信息披露
  • D51:信息披露
  • D52:信息披露
  • D53:信息披露
  • D54:信息披露
  • D55:信息披露
  • D56:信息披露
  • D57:信息披露
  • D58:信息披露
  • D59:信息披露
  • D60:信息披露
  • D61:信息披露
  • D62:信息披露
  • D63:信息披露
  • D64:信息披露
  • D65:信息披露
  • D66:信息披露
  • D67:信息披露
  • D68:信息披露
  • D69:信息披露
  • D70:信息披露
  • D71:信息披露
  • D72:信息披露
  • D73:信息披露
  • D74:信息披露
  • D75:信息披露
  • D76:信息披露
  • D77:信息披露
  • D78:信息披露
  • D79:信息披露
  • D80:信息披露
  •  
      2007 年 4 月 1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7版:信息披露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东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等)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担保的公告(等)
    关于暂停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的公告(等)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万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下降提示性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东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等)
    2007年04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经确定,自2007年4月19日起,东海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华夏成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华夏回报基金、华夏现金增利基金、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华夏红利基金、华夏稳增基金、华夏回报二号基金、华夏优势增长基金。投资者可在东海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19)8166222、(0379)64912266;

      东海证券网站:www.longone.com.cn ;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1、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成长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东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七家代销机构。

      2、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债券(A/B类)基金将有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东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七家代销机构。

      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债券(C类)基金将有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顾、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二家代销机构。

      3、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回报基金将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华泰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东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九家代销机构。

      4、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现金增利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东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天相投顾、申银万国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八家代销机构。

      5、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将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西南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东证券、广州证券、国信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八家代销机构。

      6、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红利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东北证券、国都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长城证券、广东证券、东吴证券、金元证券、湘财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渤海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六家代销机构。

      7、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稳增基金将有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信泰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中信金通证券、金元证券、中原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广州证券、国元证券、东莞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五家代销机构。

      8、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回报二号基金将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南京证券、华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信泰证券、东北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金元证券、齐鲁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东吴证券、山西证券、国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国元证券、东莞证券、渤海证券、西南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五家代销机构。

      9、自2007年4月19日起,华夏优势增长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莞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广州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渤海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等四十六家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东海证券代销城市

      东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常州。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科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兴科基金持有人大会于2007年4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07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次兴科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3,5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53,5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会议场地费、资料费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4月13日核准并于2007年4月16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核准兴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办法》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兴科基金实施转型,将兴科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并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的LOF平台,在进行申购、赎回的同时继续进行上市交易。

      为实施兴科基金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兴科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兴科基金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兴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自兴科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改为《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于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兴科基金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兴科基金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兴科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关于原兴科基金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终止上市后,原兴科基金暂停交易,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对原兴科基金进行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以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后,原兴科基金持有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或赎回。

      四、备查文件

      1、《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及附件(附件一:《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 ]107号)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兴科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7年3月31日发布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收益分配预告》,现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收益分配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兴科,基金代码:184708

      二、收益分配方案

      2006年度本基金可供持有人分配的收益为334,878,156.62元。2006年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6.10元的现金红利,共计305,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4月23日

      除息日:2007年4月24日

      发放日:2007年4月24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截止2007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7年4月24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公司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六、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字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七、重要提示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07年4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4月13日核准并于2007年4月16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核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八、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