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二〇〇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李贻煌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11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亲自出席的董事10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董事1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及批准了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和年度业绩报告。年度业绩报告的全文及摘要将按规定刊登于公司指定的报刊和网页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董事会报告将提请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 审议及批准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及股息分配建议方案,并提交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计,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出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公司税后利润分别为4,704,736,000元人民币和4,609,345,518元人民币。
董事会建议,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2006年度的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提取任意公积金30%,合计为1,866,809,382元。
董事会建议,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06年度末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4元(A股含税),共计1,158,015,280元。2006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末期股息的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此值将按2007年6月26日之前的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值计算)。H股股东的股息将于2007年7月16日(星期一)派发于2007年6月1日(星期五)登记在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及派息日在本公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 审议及通过了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并将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案通过。
董事会提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向股东提呈特别决议案,在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公司法》和其他适用法规并获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藉以批准并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H股”),发行H股股份数量为不多于发行在外的H股股本之20%,并批准董事会在其确定的条件和条款下,行使公司所有分配及发行新H股的权力;在董事会行使其分配及发行股份的权力时,董事会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将配发股份的数额;
(ii) 决定新股发行价格;
(iii) 决定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iv) 决定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如适用者)的数目;
(v) 作出或授予为行使此等权力而需要的要约、协议及选择权;
(vii)对公司章程因发行新股而作出相应修改及有关事宜及行动。
本议案将提交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由股东以特别决议案通过。
四、审议及批准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之董事、监事任期内第一年(2006年)董事薪酬及其年终奬金、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报酬及高管人员奖金,并提请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1. 提取李贻煌、何昌明、戚怀英、王赤卫、吴金星等5位内部执行董事2006年度薪酬各85.683元(含税),及其2006年度年终奖金各7万元(含税); 提取高建民、梁青等2位外部执行董事2006年度薪酬各18万元(人民币,含税)。
2. 提取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2006年度车马费各5万元人民币(含税)。
3. 提取汪茂贤、李保民、李平、胡发亮、甘成久五位监事2006年度报酬各39.988万元人民币(含税)。
4. 提取公司4位高管人员2006年度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含税)。如兼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高管人员,仅提取董事酬金及奖金,而不再提取行政高管人员奖金。上述董事、监事2006年薪酬建议方案须提交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和实施。
五、审议及批准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之董事、监事任期内第二、第三年薪酬及其增长比例及高管人员奖金,并提请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公司薪酬委员会酌情核定内部执行董事、监事薪酬的按年增长比例,此增长比例按年最高不超过30%。
1. 第四届董事会之董事任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的每位内部执行董事年度薪酬为90万元(含税),并结合当年实际业绩增长情况,由薪酬委员会酌情决定年度增长比例,但最高不超过30%。
2. 第四届监事会之监事任期内第二、第三年之每位监事年度薪酬为40万元(含税),并结合当年业绩实际增长,由薪酬委员会酌情决定年度增长比例,但最高不超过30%。
3. 第四届董事会之外部执行董事任期内第二、第三年之每位外部执行董事年度薪酬为18万元(含税)。
4. 第四届董事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内第二、第三年之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含税)。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执行企业新会计准则,并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制度事宜。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使用管理办法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及批准了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及财务、贷款、投资计划。
九、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及授权任何两位董事处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并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及
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将该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矿、稀贵金属、非金属矿;有色金属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与深加工;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 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矿、稀贵金属、非金属矿、有色金属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与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化工产品、永久性气体的生产和加工;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及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决议,包括召开会议的通知及授权任何两位董事及公司秘书负责筹备股东周年大会召开的相关工作事宜。
1.公司定于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整,在江西贵溪市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籍以审议及批准以下事项
A.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2006年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及批准2006年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及批准200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审议及批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及批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之董事、监事任期内第一年度薪酬及奖金议案;
6) 审议及批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之董事、监事任期内第二、三度薪酬及其按年增长比例议案,并授权薪酬委员会在最高不超过30%的规限下酌情决定其年增长比例;
7) 审议及批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B. 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发行新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出席会议对象:
A. 截止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权的A股股东和2007年5月28日(星期一)在香港中央證券结算登記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H股股东(适用H股股东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及寄送股东通函)。
B.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 股东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A. 股东登记手续:
1) 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B. 股东登记地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C. 股东登记时间:2007年6月20-22日(星期三~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 公司联系地址:中国江西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35424
联系电话:0701-3777732
传 真:0701-3777013
联 系 人:赵晓玲 肖华东
5. 其它注意事项
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条
截止二〇〇七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股,拟参加公司二〇〇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条,剪报和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一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62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编号: 临2007-01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另有一名监事已辞任,新任监事尚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茂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将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并将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呈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监事会对2006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在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及董事会和经理的决策,以及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与勤勉尽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运作,不存在关联方异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现象,没有为关联方及其他个人及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务时,认真履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通过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结构的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运行良好,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6年度内之已审阅的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6年度公司没有出售资产的行为,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200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订立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