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原鹏城港水产批发市场经营场地的退租诉讼案,已经(2006)深中法民五终字第262号终审判决,深圳好美家应支付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租等费用金额总计229万元。(详见本公司2006年4月19日、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2006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其后,好美家又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上述民事判决申请再审,法院对该房屋租赁纠纷案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目前审理正在进行中,最终审理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7.8其他重大事项
1、报告期,本公司原持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0万股募集法人股,因参与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根据其每10股流通股获得3股的方案,本公司支付对价3,220,884股。该公司股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3600万股募集法人股变更为32,779,1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2006年8月16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中期报告)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谊南方商城西侧地块扩建改造 项目于2006年10月19日进入施工期,该项目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预计施工期为一年半,新增经营面积6.4万平方米。
3、期后事项:
本公司接The Hamon Investment Group Pte Limited 通知,其所持本公司B股股票数量已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持股目的为基金投资,拥有5%股份权益之日期为2007年2月14日。(详见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迪亚联华零售有限公司(上海迪亚)45%的股权转让予合作方,联华超市全额收回原投资额4,188.9万元。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人代表:王宗南 总会计师:陈冠军 财务负责人:王咏梅 制表人:张荣燕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 单位:元
法人代表:王宗南 总会计师:陈冠军 财务负责人:王咏梅 制表人:张荣燕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元
法人代表:王宗南 总会计师:陈冠军 财务负责人:王咏梅 制表人:张荣燕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财企[2006]67号文“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数进行了重新列报。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本年度内由其直接新设投资的子公司有1家: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本年度内由于门店整合减少1家由其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联华超市桥梓湾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本年度内由其直接新设投资的子公司有3家:上海好美家盈港家具有限公司、武汉好美家雄楚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天山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本年度内由于收购新增1家由其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联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宗南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9日
关于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上会师报字(2007)第0920号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股份”)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合并)(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友谊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四“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初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东骏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丽萍
中国 上海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