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4,232,63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4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4月2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中卫国脉原非流通股股东在2006年3月22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持有中卫国脉股份53.57%的股东—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作出相关法定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中卫国脉股份数量,每达到中卫国脉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募集法人股将根据相关规定上市流通。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有关规则,对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中卫国脉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2、中卫国脉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六、本次上市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4,232,63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