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兆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经除关联董事外的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
1.发行底价:公司计划于2007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决议公告日(2007年4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发行规模: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不超过13000万股。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4.大股东认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全资企业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辽宁五龙金矿、辽宁省排山楼金矿的资产和控股的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股权和资产的作价以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这些企业的黄金储量需经国土资源部核准。本次发行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45%。
5.特定投资者认购:除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外,其他不超过九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等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本公司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及收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其他矿业相关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议案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