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董全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文件,我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在认真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订或修改了会计政策、做出或调整了会计估计。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原准则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对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尚末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调减了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公司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对资产和债务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了检查,将因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使相关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计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将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