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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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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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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04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7—00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7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19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9,391,652.0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939,165.21元;分红基金计53,452,486.88元。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7,984,894.1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437,381.02元。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3,710,958.52元,转入下年。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06年度拟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会计估计调整的议案》;

      近年来,由于公司不断进行经营结构调整,提高经营档次,店堂装修频度较高。公司不断提升管理现代化水平,需要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加快。为使固定资产的净值更能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同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的相关经验数据,遵循谨慎性原则。拟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会计估计调整。具体为:1、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0-45年,净残值率为5%,调整为折旧年限为5-45年,净残值率为5%。2、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的折旧年限原为10年,净残值率为3%,调整为折旧年限为5-10年,净残值率为5%。3、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原为10年,净残值率为3%,调整为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为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2001年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2001年公司经过审慎分析与测算,并充分考虑固定资产房屋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房屋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3,505,132.69元。

      因2001年提取的减值准备中所包含的装潢、家属楼、仓库等已陆续拆除,且新的装潢发生并计入资产原值。因此对已拆除的装潢、家属楼、倒塌的仓库、仓库围墙进行清理处理。

      为使帐实相符,拟核销2001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3,284,965.93元,本次核销后,尚余资产减值准备220,166.76元。

      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股对价股份,获得2股定向转增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42210877股,增加到159088075股。

      据此,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原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08万元。将原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5908807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9088075股。

      九、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万千缘超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成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万千缘超市。该超市经营场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通化路7号,

      总建筑面积为812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系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汇公司)。本公司已和鑫汇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拟租赁鑫汇公司房屋经营超市业务。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为97.5万元。

      长春市南关区通化路7号,为居民较密集的社区,且综合消费能力较强,适合经营超市业务。欧亚万千缘超市营业后,一方面可以满足居民购物的需要,一方面以此为依托,探索经营连锁超市的方向,为公司开展连锁超市经营业务积累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办理欧亚万千缘超市的工商注册等事宜。

      十一、定于2007年6月12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6月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

      电 话:0431—85620053

      0431—85616611

      传 真:0431—85666517

      邮 编:130021

      (四)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止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7—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7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18日下午1:30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四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会计估计调整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6年度、200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