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了34.51%,预付帐款较期初增加了106.03%,主要原因是:投资增加、预付货款增加。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48.01%,应付帐款较期初增加了59.06%,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公司4月15日店庆的需要,提前组织货源,加大商品采购量,使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增加。
3、预收帐款较期初增加了49.36%,主要原因是:经营旺销,使预收帐款增加。
4、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4.15%,主要原因是:经营旺销、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扩大营业面积、子公司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46%,主要原因是: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2.61%,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净利润增长。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12月29日,公司以12,4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资产包,购买该项资产的相关手续尚未完成。
2、2006年12月29日,公司以3,9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长春电影城欧洲街区资产,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购买该项资产的款项1,500万元,购买该项资产的事项尚未完成。
上述资产购买事项的本公司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2007年1月4日,公司与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正式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书》。公司以2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转让的沈阳市联营公司60%产权。同时一次性支付特殊补贴费用5,50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按职工实际解除身份的费用多退少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购买该项资产的全部款项(实际支付安置职工费4,126.72万元)已支付完毕,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该资产购买事项的本公司公告刊登在2007年1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公司国家股股东代表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在履行上述承诺的同时,还承诺:1、36个月期满后,在相关规定允许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时,出售价格不低于20.00元/股(若公司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2、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将在欧亚集团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履行有关程序,提出公司分红议案,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保证每10股现金分红不低于3.00元(含税),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的2006年度分红提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曹和平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