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07-2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公司接股东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通知,该股东于2007年4月19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8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于2007年1月30日与东原地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东银集团受让东原地产持有的本公司1,0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并于2007年4月12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55号),同意豁免东银集团因协议受让而增持本公司10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85%),合计持有本公司49.3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相关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4年4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为此东原地产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东银集团受让本公司股份后,将继续遵守东原地产在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的有关股份限制转让的承诺。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