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暨增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崇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免去张文霞担任的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张文霞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由于其工作出现的重大失误,直接导致了公司在2006年出现了重大会计差错,对广大投资者及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及不良影响。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最大限度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总经理提议,董事会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及直接责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张文霞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对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撤职处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55%的股份)《关于2007年4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相关议案的提案》。提出将《关于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55%的股份)《关于2007年4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相关议案的提案》。提出将《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崇喜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开会日期和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及《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两个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增加以上两项议案外,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美利纸业 股票代码:000815 公告编号:2007--008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芦苇资源生产苇浆,该公司生产的苇浆技术指标完全能满足本公司纸张生产的需要。而本公司每年生产中都要用到大量的苇浆,为了保证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能优先保质保量供应本公司所需要的原材料,本公司拟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
鉴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1、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西山嘴镇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西山嘴镇
法定代表人:夏春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500002105381
主营业务:制浆、造纸、收购废纸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关联方历史沿革
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73.49%的股权,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的净利润为-111.11 万元,2006 年12 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59.81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任何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交易双方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拟交易资产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涉及到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与北辰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标的为苇浆,共计16103.9吨,采购单价为3850元/吨,采购金额6200万元。北辰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芦苇资源生产苇浆,该公司生产的苇浆技术指标完全能满足本公司纸张生产的需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本公司和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金额及定价:本公司本次向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苇浆的总金额为6200万元,采购单价为3850元/吨(含税价,运费由本公司支付)。
4、生效条件: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价款支付:正式销售合同生效后,45天以内分三次支付完毕,付款方式由双方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有利于公司解决公司原料供应紧张情况,同时公司从上述地方采购苇浆可以节约运输成本,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对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将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证原料供应,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对本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胡楠先生、徐敬旗先生、买文广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原料供应,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
2、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财务会计报表;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7、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美利纸业 股票代码:000815 公告编号:2007--009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金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免去张文霞担任的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