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57,735,900.00万元,余额22,063,362.42万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绍 会计机构负责人:戈俊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绍 会计机构负责人:戈俊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绍 会计机构负责人:戈俊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烽火安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网)2006年12月25日将其上年度合并范围内的广东摩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公司)50%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个人股东蓝金鹏,转让后烽火安网持有摩根公司10%股份,故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摩根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星空)于2006年4月14日货币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第三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故本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权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权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本差异调节表及其附注应与2006年财务报告一并阅读。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12 月31 日的股东权益调节表。该调节表的编制是烽火通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发现该调节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编制,未能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对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股东权益的影响。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绍 会计机构负责人: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