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潘得国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卫正义副董事长出席、主持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马家骏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白玉祥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兴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兴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7年3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加比率(%)
货币资金 241,041,365.00 415,189,764.82 -174,148,399.82 -41.94
应收票据 35,084,754.80 24,240,140.00 10,844,614.80 44.74
应收账款 79,290,237.48 120,211,361.86 -40,921,124.38 -34.04
预付账款 60,889,427.91 142,091,834.09 -81,202,406.18 -57.15
存货 243,647,356.32 180,810,265.41 62,837,090.91 34.75
在建工程 613,952,057.89 448,393,735.72 165,558,322.17 36.92
应付账款 245,541,161.75 309,203,939.99 -63,662,778.24 -20.59
预收账款 1,699,041.49 44,015,725.52 -42,316,684.03 -96.14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17414.84万元,减少41.94%,主要系公司焦炉扩建和甲醇项目的投入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1084.46万元,增加34.04%,主要系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4092.11万元,减少41.94%,主要系公司产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资金回笼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期初减少8120.24万元,减少57.15%,主要系公司预付原料款结算所致。
(5)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6283.71万元,增加34.75%,主要系原料库存增加。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6555.83万元,增加36.92%,主要系公司焦炉扩建和甲醇项目的投入增加。
(7)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6366.28万元,减少20.59%,主要系支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期初减少4231.67万元,减少96.14%,主要系预收产品货款结算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2007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5,726,381.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273,132.30元,增长32.93%;净利润19,249,631.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32,888.76元,增长2,585.71%。。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原因:
(1)公司30万吨焦油加工项目加工负荷及焦炭产能增加,产品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使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
(2)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细化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产品成本降低。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62,487.40 -42,099,699.19 56,362,186.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47,349.45 -3,646,916.64 -133,100,43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63,537.77 62,233,343.08 -113,896,880.85
(1)报告期公司产品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资金回笼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报告期公司焦炉扩建和甲醇项目的投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至2007年3月31日,本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金额如下:
单 位 担保金额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00万元
山西汾河生化有限公司 1700万元
合 计 6200万元
2、本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6年5月10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4433621股,自2006年5月10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期满后在24个月内,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566379股,自2006年5月10日起,在12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者转让,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36个月内不超过1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目前焦炭销售均价较2006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上涨,同时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正式投产以来,生产运行稳定,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200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07-00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潘得国董事长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卫正义副董事长出席、主持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马家骏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白玉祥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卫正义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邀请了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相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