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擎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公司原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在以上期间过后的十二个月内,当本公司股价低于10.00元/股时(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赠股本等除权事宜,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报告期内,兴盛集团能遵守其承诺,未发生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股份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同时根据现行的会计政策,商品房的预售收入需要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办理交房入户手续后方可确认为销售收入,因此,公司经营利润的确认具有一定的不均衡性。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200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7-0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0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2006 年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原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全面修订,下述变更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产》规定,公司将出租开发产品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产进行核算,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将由原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由此将改变子公司各期间经营成果对母公司相应期间投资收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即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借差)不再摊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贷差)不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损益,将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条-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将由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变更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由此将影响公司各期间所得税费用及净利润的确认,并核算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5)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0条-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6)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表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07年4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原总经理郑际贤先生因为同时兼任了公司副董事长和总工程师职务,事务繁忙,日前已向公司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请求,公司董事会现聘任王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滕国存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已于2007年4月19日向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由于滕国存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暂缺一人,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总经理王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1日
附件:王成先生简历
王成,1970年出生,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硕士,MBA,历任京华山一证券上海代表处投行部主管、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助理副总裁、上海海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7-0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上午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国庆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次会议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7-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新梅华东大酒店;
(三)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6年度报告》;
6、《关于聘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0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07年5月9日(星期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异地股东可于2007年5月11日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7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及人员:
电话 021-51005367
传真 021-51005370
联系人:栾云玲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1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