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7—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等3项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公司对原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修订后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可能因为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