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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这类报道屡见报端、电视荧屏,说辞大同小异,均是说农民被免了税, 种粮还有补贴,煞是感谢,还说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提高。
实情究竟如何呢?笔者的调查结论是, 农民对被免税和得到种粮补贴固然表示欢迎, 但远远没有感激涕零, 相反, 抱怨、牢骚倒是不少。他们不是对种粮有抱怨发牢骚, 而是对自己在进城打工经商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抱怨、而发牢骚。如今的农民, 已有相当开阔的视野,虽然还不太懂经济学家讲的“比较优势”理论,但大体上已能计算明白是种地收入高、还是外出打工收入高。2月下旬, 国家发改委出了一条信息,可以拿来解释农民的选择,这份委托调查机构对30个省881个县16870家农户今年的种植意向的调查结果显示,今年农民户均大豆播种面积预计1.15亩,比上年减少5.2%。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近几年大豆进口增多导致国内大豆价格疲软,加之单产较低, 生产成本增加, 2004年以来大豆收益持续减少。可见农民对种粮是不乐观的。
应该说,大多数农民的选择即外出打工经商是理性的,不论对他们个人摆脱贫困、提高收入有好处,对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也有好处。但所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土地制度中不允许农民自由转让土地,却是值得商榷的。进入21世纪, 我们不论解决什么问题,都应该具有全球化的视野,都应该具有建基于世界历史之上的分析框架, 对三农问题当然也应如此。
在下认为, 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不如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业。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还是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城乡二元思维的老路, 就事论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业就不同了,在下所说的“新农业”, 具体内容就是学习美国、以色列的农业做法,加大科技投入,把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让他们搞集约化、工业化经营。注意, 这里所说的“少数人”, 不仅指农村本土的种田能手, 也包括城市里懂经营、会管理的人。要建设这样的“新农业”, 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至少有两个, 一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人口要能自由流动,尤其是要允许城市人经营农业; 二是要创新土地制度, 要允许土地自由转让, 以利于土地集中。这两个问题, 又以创新土地制度为最难。
目前反对土地自由流转的意见认为, 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 如果赋予农民土地转让权,会造成失地流民,进而会引发社会动乱, 威胁社会稳定。这种意见有没有道理呢? 有,但却是古代中国农业社会的道理, 已经不合时宜。在古代中国, 确实一再出现因粮荒而引发的社会动荡。但在今天的中国正走在现代化的大道上, 城市化水平已超过40%, 即使90%的农民失去土地、离开农村, 也不会重演古代中国的社会动荡悲剧, 所以正确的选择是, 要不遗余力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同时, 赋予农民土地转让权, 引导农民融入城市, 让他们在城市中就业,可以说这是于民于国皆大欢喜的好事。
在反对赋予农民土地转让权的意见中,还有一种说法扯得很远, 说拉美国家农民失去土地后,大量涌入城市, 形成贫民窟, 还恶化了社会治安, 成为社会炸弹。这种情况虽是事实,但作为反对赋予中国农民土地转让权的理由显然很是牵强, 拉美国家的问题,其实还是出在城市化、工业化没有搞好。我们不能抛开城市化、工业化而谈三农问题, 也不能因古人洋人之噎而废食。
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无论如何也是算不上繁荣富强, 中国不需要太多的农民,有5%至10%就已足够。中国的光明未来在于现代化, 也即城市化、工业化, 土地早已经拴不住农民了, 妄言虚构所谓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提高, 于农民于国家都无益处, 断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让农民告别田赋固然是巨大的进步,但还远远不够,还应让他们中的大多数告别土地, 还应扶持他们进入城市, 融入工业社会。大多数农民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现在,需要政府顺势而为, 帮农民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