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曾于200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1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资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广汇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