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657,788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
(1)锁定期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且自前款规定期满后,其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利润分配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自2005年至2008年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3)垫付对价承诺
由于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质押给银行,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代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其所需支付的对价。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至今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上述承诺。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上市公司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亚星化学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亚星化学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657,78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